標題:茂丞科技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日期:2020-05-07
股票代號:6663
發言時間:2020-05-07 19:34: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5/0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因應措施:
1.事實發生日: 109/05/07
2. 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0元
3. 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120,000股
4. 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無違反勞務契約、
工作規則及達年度績效考核90分(含)以上者,將按下列時程及比例既得股份:
自給予日起至當年年底:30%
自給予日起至次年年底:30%。
自給予日起至第三年年底:40%。
5. 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本公司全數收回並予以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
前述內容經股東常會同意後,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之應記載事項,訂定
民國109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 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
得為被給予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
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
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
(2) 得獲配之股數
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
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三,且加計依募發準則第
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
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惟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專案核准者,得不受前述比率之限制。
8. 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
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本次擬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則三年可能費用化之
總金額約為新台幣5,400仟元。
10. 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26,923仟股計算,三年對每股盈餘稀釋總計約為0.2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26,923仟股計算,三年對每股盈餘稀釋總計約為0.2元,
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 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 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及
選舉權等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3) 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
包括但不限於:股息、股利、減資、法定公積及資本公積受配權、現金增
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 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
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如有修正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因
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
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 簽約及保密
(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發行總單位數、認股價格、分配原則、實際得為
認股之員工名單等事項確定後,由本公司承辦單位通知員工簽署相關
文件。得為認股員工未簽署相關文件者,即喪失認購資格。
(二)得為認股員工均應遵守本公司保密規定,不探詢他人或洩漏被授予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針對未達既得
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分,本公司有權向該員工依原認購價格收
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