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燦星網 燦星網通對重要子公司—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喪失控制力相關事宜
日期:2020-04-30
股票代號:4930
發言時間:2020-04-30 17:56:46
說明:
1.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
公司名稱: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燦星國旅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或喪失控制力):將持有53.175%持股
全數出售並喪失控制力。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將持有53.175%持股
全數出售並喪失控制力。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1)發生日期:109/03/27
董事會決議子公司—燦星國旅股權處分案。
(2)發生原因及方式:本公司之子公司燦星國旅公司因整體營運表現未如預期持續虧損
、加上外界經營環境變化及投資經營策略調整,故依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燦星國旅公司股權處分
相關事宜;109年4月30日所持有燦星國旅公司股權53.175%(9,716,199股)已透過
公開收購方式全數出售完畢,每股新台幣5.1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9,553仟元,
扣除證交稅費,預計109年5月8日收訖股款。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侯佑霖、
鄭寶蓮。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自結
處分利益新台幣31,308仟元。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53.175%。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0%。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吳明儀會計師評估燦星國旅普通股
每股合理收購價值介於新台幣5.00~5.25元。燦星網通因經營策略考量,擬以每股
新台幣5.1元處分其持有燦星國旅53.175%普通股股權,其處分價格介於上述
合理收購價值區間內,價格尚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吳明儀
會計師評估燦星國旅受產業經營環境影響,近年來營業淨利均為負值且逐年擴大,
本次處分價格高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且處分後
可以免除繼續虧損的壓力,對燦星網通公司之股東權益,應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不適用。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不適用。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7。
16.董事會決議內容: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