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宏觀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日期:2020-04-30
股票代號:6568
發言時間:2020-04-30 16:55:5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應募人之選擇將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6與「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3條規定辦理之。應募人為策略
性投資人,以強化公司營運所需技術、業務或關鍵零組件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洽定應募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擬於5,000仟股額度內私募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擬於5,000仟股額度內私募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私募總金額依
實際私募情形,授權董事會決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考量其有限制轉讓之情形,擬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
價格(參考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發行價格,在不違反上開原則下,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
當時市場狀況及在符合上述規定為依據下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公司為因應策略聯盟發展,將視當時金融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3次)
辦理,各次私募預計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財務結構之效益,對
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擬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維持公司業務的持續發展,故
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私募普通股。另透過授權董事會配合本公司實際需求
辦理私募,將可提高公司決策之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在不違反上開原則下,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及在
符合上述規定為依據下訂定之。
11.參考價格:
(1)本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考量其有限制轉讓之情形,擬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
價格(參考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發行價格,在不違反上開原則下,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
當時市場狀況及在符合上述規定為依據下訂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發行價格,在不違反上開原
則下,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及在符合上述規定為依據下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
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
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公開發行及上櫃
(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除私募訂價成數外,本次私募普通股案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發行辦法及其他事
項,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市場狀況變化,而有變更之必要時,擬併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為配合本辦理私募普通股,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簽署、商議一切有
關本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本私募普通股所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