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鎧勝-KY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2020年度第一次買回庫藏股
日期:2020-04-30
股票代號:5264
發言時間:2020-04-30 14:41: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3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7,140,730,00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5/01~109/06/3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3.00~68.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7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本公司擬實施2020年度第一次買回庫藏股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 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規定
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 本次擬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如下:
(一) 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員工。
(二) 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 預定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33元至68元,惟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四) 買回股份之股數與總金額上限:20,000仟股;新台幣13.6億元。
(五) 買回之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六) 預定買回期間: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三、 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實收資本額4.7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
流動資產之5.11%,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請參閱附件四董事會聲明
書。 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閱
附件五。
四、 承上,為使本公司股份轉讓同仁有所依循,擬訂定「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請
詳附件六。
五、 本案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討論,並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授權董事長
及其指定之人全權辦理公告、申報、開戶與執行庫藏股買回等相關事宜。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鎧勝控股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
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
辦理。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
予員工。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且對公司有相當程度貢獻,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本公司或子
公司正式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
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報請董事會核定。轉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股繳款截止日
期間留職停薪或離職者,喪失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其對公司貢獻程度等標準訂定,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
報酬委員會同意,報請董事會核定,其餘由董事長核定之。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
購者則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由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 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 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
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 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
止,分以下無條件進位),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
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
調整後轉讓價格(註1)=
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註2) x (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 公司轉讓買回
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註1:調整後轉讓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無條件進位。
註2: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無條件進位。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其權利義務與原有
股份相同。
第九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另應提報股東會報
告,修訂時亦同。
第十條 本規則訂定於西元二O二O年四月三O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鎧勝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九年四月三十日第五屆第七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仟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7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5.1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並
此聲明。
鎧勝控股有限公司
負責人:程建中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綜上,鎧勝控股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33元至每股68
元,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性比率等項目亦
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另本次所預計買回股份之總金額按每股68元計最高為1,360,000仟
元,依據該公司民國一○八年第四季財務報告顯示,保留盈餘(扣除特別盈餘公積)加計股本
溢價、已實現資本公積及扣除已決議分配盈餘之金額,合計為27,140,730仟元,即為可買回
股份總金額之上限,經核算並未有逾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所規定之金
額,評估其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