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得視營運需求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案
股票代號:3041
發言時間:2020-04-29 19:02: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2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 年6 月13 日(91)
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且能協助本公司提高技術、改良品質、
降低成本、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並認同本公司經營理念之策略性投
資人為限。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28,880,000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28,880,000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價格訂定,應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下列二款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之九成: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之股價。
(2)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發行價格視洽特定人之情形,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依上述方式訂定。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預先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總體經濟環境之可能衝擊,便於公司未來在
必要時籌措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
實際需求;而私募有價證券於一定期間內受轉讓限制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
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及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規定,本次私募及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於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三年
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不得賣出。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擬提案授權董事會得視募集實際情形,
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以不超過3次為限,分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且自股
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不論股款是否足額募齊,擬提請本次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決議,若原計畫仍屬可行,視為已收足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款,並完
成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募集。
(2)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定價日、實際發行價格、增資基準日擬提請本次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其他相關事
項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市埸狀況變化時,擬提請本次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全權處理。
(4)其他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市場狀況變化,導致發行條件、
計劃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變更,擬提請本次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