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友銓 本公司對單一企業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標準
日期:2020-03-31
股票代號:5321
發言時間:2020-03-30 19:36:5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薩摩亞BEST FRIEND TECHNOLOGY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5,68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5,449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23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7,68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由其100%持股子公司杭州友科電子有限公司提供名下
土地、廠房之不動產鑑價,扣除跟中國農業銀行之借款
餘額CNY3,040萬元,尚有殘值CNY8,725萬元。
(2)價值(仟元):37,099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66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640
5.計息方式:
本借款之利息為固定年利率3.2%,每月支付利息。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期間屆滿後,無條件立即返還本金及未支付利息。
(2)日期:
自借款期間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7,68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1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貸與薩摩亞(BEST FRIEND)金額為USD405仟元,匯率30.205
折合新台幣12,233仟元。
擔保品價值CNY8,725仟元,匯率4.252折合新台幣37,099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