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機光科技 機光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公告
日期:2020-03-30
股票代號:6729
發言時間:2020-03-30 16:40:5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4樓(展覽館一館)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8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五)其他議案
(1)擬解除董事暨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六)臨時動議:無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5/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9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董事會尚未決議分配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
1.以書面方式。
2.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09/4/24至109/5/4止,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3.受理提案處所: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 。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31樓之5)
4.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及審查標準: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
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9年5月4日下午四時前寄(送)達並註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以掛號函件寄送。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4-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4-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4-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董事提名。詳細提名相關事項請
參閱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63-5711。
(四)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
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或於當日出席股東常會。
(五)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
開會前38日依規定送達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31樓之5
(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
(六)本次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
(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63-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