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宇瞻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公司股份
日期:2020-03-25
股票代號:8271
發言時間:2020-03-25 18:59: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39,497,04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6~109/05/2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5.65~32.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為維護股東權益及留才激勵,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擬買回
本公司股份,以供辦理轉讓員工之用途。
(二)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四項、相關法規及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員工
辦法」等規定,辦理轉讓予員工。
(三)擬同意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法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539,497,044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09年3月26日至109年5月25日止二個月,預計買回數量
2,000,000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25.65元至32元間,若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本
公司得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股
(8)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0)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如附件二、P6-P7。
(四)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約1.9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約佔本公司
流動資產之2.03%,並不影響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
(五)本次申報買回庫藏股係以轉讓股份予員工為目的,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
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擬同意出具聲明書,請詳如附件三、P8。
(六)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擬全權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關執行庫
藏股買回等事宜。
(七)謹提請 討論。
決議:本案經出席董事決議同意並徵詢獨立董事意見同意後,一致通過此案。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
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
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受限情形
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外,與其他流通在外
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或子公司員工,均得享有認購資格。(所稱「子公司」係指
直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第五條 員工受讓股數之訂定
員工得認購股數應考量員工職務、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並兼顧認股
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訂定員工受讓之股
數,並呈報董事長核決之。
第六條 轉讓之程序
1.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2.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可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限等作
業事項。
3.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由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若再有不足,依第九條規定辦理。
4.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
第八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外,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逾期未轉讓之處理
本公司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庫藏股,應自買回之日起五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轉讓部
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十條 其他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應提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25日民國109年第二次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
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
份2,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 1.9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2.0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25.65元至每股32
元,
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性比率等項目亦未產
生重大不利影響;另本次所預計買回股份之總金額按每股32元計最高為64,000仟元,依據該
公司民國一○八年度財務報告顯示,保留盈餘(扣除特別盈餘公積)加計股本溢價、已實現資
本公積及扣除已決議分配盈餘之金額,合計為1,539,497仟元,即為可買回股份總金額之上
限,經核算並未有逾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所規定之金額,評估其預定買
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