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1707
發言時間:2018-05-29 15:57:2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曾盛麟
(2)董事:曾美菁
(3)董事:張志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1)表決時表決權總數116,500,001權。
(2)贊成權數98,123,347權,佔表決權總數84.22%
(3)反對權數27,853權,佔表決權總數0.02%
(4)棄權/未投票權數18,348,801權,佔表決權總數15.75%
(5)贊成權數已達法令規定標準,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