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勞動主管機關以本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共計裁罰
新台幣100萬元
股票代號:4904
發言時間:2018-05-29 15:57: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5/29
2.發生緣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7/5/15至本公司實施勞動檢查,以本公司違反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延長勞工工作時間之規定,計裁罰新台幣100萬元。
3.處理過程:本公司充分配合勞動檢查。
4.預計可能損失:不適用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立即進行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