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熒茂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日期:2020-03-24
股票代號:4729
發言時間:2020-03-23 18:03: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4,372,47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4~109/05/2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55~14.25,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9.5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民國109年03月23日董事會記錄
本公司於109年3月2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據「上巿、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有關規定,預計於集中交易巿場買回本公
司普通股10,000,000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23日第五屆第十九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
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9.55%,且買回股份
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6.9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
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同
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方敏宗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認為: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買回價格
區間在規定計算之範圍內,且經參酌前述該公司之歷史股價及預計買
回股份前後對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等項
目之變動與影響,對該公司財務方面尚無重大影響,其買回價格區間
之訂定應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