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建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關係人共8人於台北市中山區
榮星段二小段573-1地號等14筆土地合建案
日期:2018-06-26
股票代號:2530
發言時間:2018-06-26 15:02:10
說明: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07/6/26~107/6/26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 本次合建分屋標的之土地所有權人計有林幸雄等8位關係人、財團法人劍
潭古寺和台北市(王留)公農田水利會等2位非關係人,及本公司自有土地。
(2) 土地所有權人林幸雄、林維邦、林惠娟等3人,係為本公司董事林文亮、
林柏峰之二等親關係。
蘇佩蒂及林宛怡、林恆熠係為本公司董事林文亮之配偶及一等親關係。
林柏峰、翁主治係為本公司董事林柏峰本人及配偶。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 合建土地標示:臺北市中山區榮星段二小段573-1、577-5、577-6、577-7、
577-8、577-9、577-10、577-11、577-12、577-13、578-1、579、580、582
地號等14筆。
(2) 合建土地面積:約935平方公尺,折合約282.84坪。
(3) 預計合建比例:地主70%,公司(建方)30%。
(4) 預計投入金額:預計全案投入總金額約新台幣3.56億元。
(5) 契約起訖日期:簽約日起至交屋完成。
(6) 限制條款:無。
(7)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名稱:邦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結果:本公司合建分屋分得比例約為30.73%。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毛秉基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6)桃市估字第000053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合作開發興建住宅大樓。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林朝榮董事建議撤回本案再協商。
詹宗仁獨立董事針對授權董事長於地主分配全案總價值70%範圍內全權處理持
反對意見,認為關係人應調整為65%範圍內。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7年6月26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7年6月26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