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萬海 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第二十屆董事會成員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18-06-26
股票代號:2615
發言時間:2018-06-26 14:31:4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泰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力
(2)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 代表人:陳致超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泰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力
a. Wan Hai Lines (Arizona) L.L.C. 董事
(2)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 代表人:陳致超
a. Wan Hai Lines (Arizona) L.L.C.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07年6月26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
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