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苯 本公司董事之個人刑事訴訟案件
日期:2018-06-23
股票代號:1310
發言時間:2018-06-23 11:17:2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劉正元、孫鐵漢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5年度金訴字第13號
4.事實發生日:107/06/2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董事劉正元涉嫌違犯證券交易法案,一審判決無罪。
本公司董事孫鐵漢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一審判決,初步認定有罪,確定上訴。
6.處理過程:依法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案係屬董事之個人行為,與本公司營運無關,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任何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