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長榮航空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
之競業限制案
日期:2018-06-22
股票代號:2618
發言時間:2018-06-22 18:00:5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孫嘉明(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6/22~109/06/25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2,666,826,776權(90.74%)、反對權數1,453,476權(0.04%)、
無效權數0權(0.00%)、棄權/未投票權數270,474,959權(9.20%),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贊成、反對、棄權、無效及未投票權數占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
之比例,係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位無條件捨去,故可能有小數尾差,致其比例合
計數不等於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