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昇達科技 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18-06-22
股票代號:3491
發言時間:2018-06-22 11:50:2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a.董事長陳淑敏
b.董事吳東義
c.董事郭俊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a.董事長陳淑敏:
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b.董事吳東義:
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Terasilicon Co., Ltd 董事
雷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c.董事郭俊良:
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出席總表決權數為31,228,010權,出席率為55.68%。本案表決結果,
贊成30,291,805權,反對6,568權,未投票929,637權。贊成權數佔出席
股東表決權總數百分之97%。贊成本案之股東表決權數超過出席股東總
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本案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