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一○七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3122
發言時間:2018-05-28 17:35:2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 黃財旺
獨立董事 汪輝明
獨立董事 徐嘉宏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後通過
贊成權數:29,423,302
反對權數:2,785
無效權數:0
棄權/未投票權數:90,324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9,516,41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