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違反藥事法處罰案提出異議訴願程序之訴願決定書
股票代號:4117
公司名稱:普生
發言時間:2019-09-04 18:17: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 :108/09/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衛生福利部108年8月29日衛部法字第1080016788號函,因本公
司所售產品oh care歐克威爾系列2項產品之廣告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駁回本公
司之訴願申請,維持原行政處分遭罰新台幣120萬元整。
3.處理過程:新竹縣政府於107年11月27日,修正事實說明,仍以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
處以新台幣120萬元罰鍰。本公司於108年1月21日依法提起訴願。衛生福利部於
108年8月29日駁回本公司之訴願申請,維持原行政處分,裁罰新台幣120萬元整。
4.預估可能損失:應支付裁判費及律師費,若後續行政訟訴結果不利於普生股份有
限公司,依原處分繳付之新台幣120萬元罰鍰不得請求返還。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對oh care歐克威爾產品進行全面廣告用語
盤點,確保廣告宣傳符合法律規定,並對相關業務人員及合作單位進行教育訓練。此外
針對裁罰內容本公司會委請律師評估後將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請行政訴訟。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訴願代理人108年9月2日接獲衛生福利部108年8月29日
衛部法字第1080016788號函,而本公司於108年9月4日始接獲本公司訴願代理人之
衛生福利部前述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