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定價及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2246
公司名稱:凱勝綠能
發言時間:2019-08-29 19:10:3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8/2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
年1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5995號函釋之應募人資格等相關規定為限。擬授權董事長
依照上開特定人選擇方式洽定之。
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應募人如為內部人知可能名單如下:
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吳 文 志 董 事
陳 忠 憲 董 事
洪 榮 利 合計配偶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之持股達10%以上之股東
4.私募股數或張數:7,320,000股
5.得私募額度:1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民國108年8月29日為定價日,並依公開發
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二點(二)2.之規定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為認購之參考價格:(1)依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
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計算,參考價格為17.17元。(2)
依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計算,參考價格
為10.51元。
本次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本公司108年6月14日股東會決議,以訂價日前30個營業日算術
平均數為參考價格,即為新台幣17.17元,並以實際私募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為依
據。本次實際私募價格定價為每股13.74元,為參考價格之 80.02%,實際私募發行價格
不低於股東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故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
規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因應公司電動車銷售所需之購料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應公司電動車銷售所需之購料及充實營運資金,因透過公開
募集方式籌資之時效需時,恐難迅速挹注所需資金,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股票之方案,以提高公司籌資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8/08/29
11.參考價格:17.1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3.74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
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私募股數、計畫項
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等,未來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