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電 自108年8月19日起本公司有價證券在證交所恢復正常買賣。
日期:2019-08-15
股票代號:1603
發言時間:2019-08-15 17:57:20
說明:
1.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日期:108/08/15
2.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依營業細則第50條規定。
本公司因更換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因而107年度及108年第1季財務報告無法於期限內
公告申報,今107年度財務報告已於108年7月25日、108年第1季財務報告已於108年8月14
日公告申報。
3.公告內容:
證交所公告:
恢復買賣: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未依規檢送108年第1季財務報告,有本公司
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本公司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在證券集中交
易市場買賣在案,嗣查該公司已於108年8月14日補行公告申報108年第1季財務報告,且
前揭財務報告無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所規定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符合同細則第50
條第2項第1款規定,及無其他應停止買賣之情事,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恢復買賣。
4.股票回復原狀之日期:108/08/19
5.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臺證上一字第10818038912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