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綠悅-KY 本公司與GREAT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間之利害關係及
股權比例、相關決議之利益迴避狀況、及合併資金來源之補充說明
日期:2019-08-13
股票代號:1262
發言時間:2019-08-13 15:41:3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8/13
2.公司名稱:綠悅控股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108年7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與GREAT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鴻圖國際有限公司,下稱
「Great Plan」)及其百分之百子公司TREASURE TEAM HOLDINGS
LIMITED(寶添控股有限公司,下稱「Treasure Team」)
進行反向三角合併(下稱「本合併案」)。
8.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與Great Plan間之利害關係及股權比例:
Great Plan之股東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達70.34%。
二、相關決議之利益迴避狀況:
Great Plan股東之中僅有王哲夫擔任本公司董事,基於
公司治理,於董事會討論及表決本合併案時,王哲夫董事
均已迴避。
三、合併資金來源
A.依據Great Plan股東告知,合併資金來源預計以股東
自有資金及金融機構融資等方式辦理,惟目前仍在與
金融機構洽談中,必要時尚需視具體情況予以適切調整。
故目前雖預計由複數資金方匯款進入台灣,然而任一方
是否會超過外匯管理法規定之額度(公司每年累計逾
五千萬美元、個人每年累計逾五百萬美元),進而需經過
央行核准,仍應視前述洽談內容而定。
B.依據Great Plan股東告知,合併資金匯入台灣的時間點,
目前預計是在取得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核准後2至3週內。
合併資金匯入台灣後,將存放於在台灣信譽卓著之金融機構
開立的專戶,惟具體金融機構名稱須待與金融機構談妥後
始能揭露。該金融機構亦將受Great Plan委託,支付合併
對價予本公司股東,支付時點約會在合併基準日後2至3週內,
此亦與過往案例付款之時程相當。另外,對異議股東如衍生
支付義務,對其支付之事宜亦預計由該金融機構協助辦理。
四、本公司與異議股東達成協議後的預計付款時程:
A.對於依據本公司章程提出異議之股東,依據本公司現行章程
記載,如其與本公司就股份收買價格達成協議,本公司應自
股東會決議日起90日內向該異議股東支付價款。
B.對於依開曼公司法異議之股東,如其與本公司協商達成合意,
則本公司將依協商結果而定價格及時間向異議股東支付價款。
五、本公司終止上市後,於台灣事務之對外處理窗口為本公司發言人
蔡如雅,但本公司其他管理階層亦會一同持續關注並協助處理
各項事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如尚有疑問,請洽本公司發言人蔡如雅聯繫,電話02-878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