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勞動主管機關以本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共計裁罰新台幣110萬元
股票代號:2450
發言時間:2018-05-28 16:19: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5/28
2.發生緣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7/5/16、屏東縣政府107/5/15至本公司
就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事項實施勞動檢查,以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二項延
長勞工工作時間規定,共計裁罰新台幣110萬元。
3.處理過程:本公司已派員就勞動檢查事項詳細說明。
4.預計可能損失:不適用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宣導並避免日後違反相關規定。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