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峽谷-KY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日期:2019-06-20
股票代號:5281
發言時間:2019-06-20 14:11:4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6/1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大峽谷照明系統(蘇州)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之公司大峽谷半導體照明系統(開曼)股份有限公司為其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6893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充實營運資金於民國107年6月22日新增之資金貸與即將到期,擬於到期後續作。
本次資金貸與通過額度將待前次資金貸與餘額到期後正式生效。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4959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176
5.計息方式:
依合約約定。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償還。
(2)日期:
於資金撥貸後,不超過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2.9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