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遠傳 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決議解除
公司法第二0九條有關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19-06-20
股票代號:4904
發言時間:2019-06-20 14:08:3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 井琪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第一、第二類電信事業及相關產品銷售)
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第一、第二類電信事業及相關產品銷售)
董事 尹德洋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第一、第二類電信事業及相關產品銷售)
德誼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電信相關產品銷售)
霖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電信相關產品銷售)
鴻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電信相關產品銷售)
董事 李和音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第一、第二類電信事業及相關產品銷售)
和宇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第二類電信事業及相關產品銷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8年6月20日
股東常會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