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金利精密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私募普通股補充事項說明
(可能洽定應募人)
日期:2019-06-14
股票代號:5383
發言時間:2019-06-14 15:09: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6/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可協助本公司深耕及拓
展產品線之策略性投資人,且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規定之特定
人為限,擬參與私募的已洽定的可能應募人為健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若
有其他洽定之應募人,將依法公告,最後應募狀況依實際認購結果依規定辦理
,可能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健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非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該公司前十大股東名稱、持股比率及與本公司之關係如下:
擬參與可能應募人前十大股東名稱 持股比率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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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昌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趙宗信 13.18% 無
恆山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趙永昌 12.58% 無
佳禾鑫有限公司
代表人:簡貴玲 6.59% 無
福港有限公司
代表人:趙許慈美 6.59% 無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5.73% 無
趙永昌 1.56% 無
趙宗信 1.53% 無
群益馬拉松基金專戶 1.52% 無
能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董炯熙 1.45% 無
陳名 1.26%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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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0,000,000股之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擬於30,000,000股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
高者之八成。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實際之發行價格以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
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C.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同時參酌本公司
營運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情形等因素後決定之,其訂定方式應屬
合理。如依現行法令及前述定價方式,致本次私募價格可能低於股票面額造成資
本公積減項時,將視市場及公司營運狀況以及未來年度所產生之盈餘或公積彌補
、減資或其他方式辦理,對股東權益應無重大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引進策略合作夥伴、充實營運資金,預
期可以提高產能及充實營運資金以應付未來業務成長所需,強化公司財務結構並
擴充市場版圖,促使公司營運穩定成長。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因應未來發展需求,充實營運資金以強化財務
結構,與公開募集相較,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
司與策略性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且評估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
等因素,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
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
,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
有價證券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及預計進度及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
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之。
2.本公司在108年5月1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前一年內及108年6月27日將舉行股東
會全面改選董事,目前規劃將董事變動不會達1/3,且變動前後,其董事席次有
超過半數係由原主要股東控制,因此,所稱公司經營權不會發生重大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