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亞洲光學 解除第十四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日期:2019-06-11
股票代號:3019
發言時間:2019-06-10 18:35:2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賴以仁先生
董事 吳淑品女士
董事 林泰朗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87,874,436權(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4,213,534權)
贊成:159,021,498權(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5,633,832權)
反對:17,700,325權(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7,700,325權)
無效:0權(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0權)
棄權/未投票:11,152,613權(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0,879,377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賴以仁先生
董事 吳淑品女士
董事 林泰朗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賴以仁
A、東莞泰聯光學有限公司 董事長
B、東莞信泰光學有限公司 董事長
C、信泰光學(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D、信泰光電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
E、亞泰影像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F、科太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2)吳淑品
A、亞泰影像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董 事
(3)林泰朗
A、信泰光學(深圳)有限公司 董 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賴以仁
A、東莞市長安鎮霄邊第二工業區。
B、東莞市長安鎮霄邊第二工業區。
C、深圳市寶安區公明鎮李松萌工業區期尾工業園第一、二、三樓。
D、上海市嘉定區外岡鎮北滬宜公路西側。
E、深圳市寶安區公明鎮李松萌工業區期尾工業園第三棟第三層。
F、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李松萌工業區期尾工業園第四棟第一、二、四層
(2)吳淑品
A、深圳市寶安區公明鎮李松萌工業區期尾工業園第三棟第三層。
(3)林泰朗
A、深圳市寶安區公明鎮李松萌工業區期尾工業園第1,2,3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賴以仁
A、生產及加工照相機及零件。
B、鏡片、顯微鏡、雷射測距儀等光學產品及零組件之製造加工。
C、塑膠製品、雷射印表機、掃瞄器照相機等之零組件。
D、數位攝影機、數位照相機、攝影機用零件、附件及照相機用零件、
附件等產銷。
E、生產和銷售影像感測器。
F、移動式消費性電子產品設計及製造。
(2)吳淑品
A、生產和銷售影像感測器。
(3)林泰朗
A、塑膠製品、雷射印表機、掃瞄器照相機等之零組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