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毅嘉科技 公告投保中心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提起
董事解任民事訴訟判決結果。
日期:2019-06-04
股票代號:2402
發言時間:2019-06-04 17:13:5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金字第21號。
4.事實發生日:108/06/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投保中心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
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對本公司及本
公司董事提起董事解任民事訴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
事判決結果為黃秋永擔任本公司之董事職務,應予解任。
6.處理過程:本判決係屬第一審判決,當事人得依法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