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益通光能 董事會決議補充「本公司擬停止太陽能電池業務之生產及處
分相關資產案」之說明
日期:2019-05-20
股票代號:3452
發言時間:2019-05-20 14:24: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5/20
2.事件緣由:
(一)原108/4/22董事會通過「本公司擬停止太陽能電池業務之生產及處分相關資產案」
,本次擬補充處分相關資產之說明。
(二)本次補充修改後完整說明如下:
1.太陽能市場因國際貿易關係自2012年起即持續受到貿易壁壘影響,2018年更接連歷經
美國 201、301條款,中國531新政,印度防衛性關稅,歐盟MIP結束等變動,從最上游
的供應鏈到最下游的系統端都呈現極具不穩定的狀態,致使2018年陷於價格大幅滑落之
困境;又中國政府大力的支援太陽能產業,產能大舉壓境,致使全球太陽能電池價格遠
低於成本,台灣太陽能產業嚴重受挫且飽受威脅。
2.綜上,太陽能電池產品價格急遽下跌,即使今年以來價格些許回穩,且公司亦致力於
各項成本之撙節,然價格仍低於生產製造之現金成本;又綜觀國內外太陽能之發展趨勢
,即使未來全球太陽能市場雖有機會呈現成長趨勢,及國內2025年邁向非核家園新能源
政策推動下,使台灣內需市場有機會進一步發展,然而目前在太陽能市場產品價格劇烈
下跌環境下,短期內實難以回復有效之產能利用率狀況,又因本公司2014年起至今持續
與基益公司就原有租賃廠區(B、H棟)訴訟爭議之限制,無法隨著產業結構改變而作適
當調整,在生產成本無法與市場競爭下,導致本公司太陽能電池業務緊縮,雖採行營運
組織精實並嚴控各項營運費用開支,營運仍持續虧損。基於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擬停
止在臺南科技工業區本田廠區生產太陽能電池之業務,及出售廠區B、H棟(目前N棟為生
產市場主力產品之廠房)廠房內之相關資產,並會保障員工相關之權益。
3.就出售臺南科技工業區本田廠區B、H棟廠房內之設備及廠務設施等資產之相關事宜,
將依照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因本次擬出售之資產均屬於多年
前設置之廠房設備及廠務設施且為過時、老舊及無法附和目前產品需求及無未來經濟效
益,目前在公司之帳面價值為零(原始成本扣除累計折舊及減損),不是公司「主要部分
之財產」,非屬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情事。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比較:105年產能108,521仟片;106年產能144,307仟
片;107年產能141,385仟片;停產後產能為0。
4.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量比較:105年產量93,072仟片;106年產量132,846仟
片;107年產量72,842仟片;停產後產量為0。
5.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141,385仟片
6.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量:0
7.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占公司營收比例: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太陽能電池片,
占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營收比例為:105年98.61%、106年98.17%、107年99.99%。
8.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不適用。
9.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占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10.質押之資產明細:定期存款200仟元;存出保證金192,993仟元;
房屋及建築274,438仟元(第一季會計師核閱數)。
11.質押之資產占總資產比例:12.60%
12.決策過程: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擬提請本年度6月21日股東常會討論議決。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