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電網 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案
日期:2019-05-12
股票代號:6163
發言時間:2019-05-12 14:48:0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5/1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公開發行公司辦
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洽特
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
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預計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19,4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
預計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19,4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私募總金額視實際
發行價格及實際發行股數而定。將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視公司需
求與當時金融市場狀況,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或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發行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
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依前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作為本案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私募價格以不低於上
述參考價格之七成為依據。
(二)訂價日、實際參考價格及實際發行價格:
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以不低於股東常會決議成數
範圍內,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公司未來展望及市場狀況等因素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普通股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計劃完成後將可對
股東權益及公司長期競爭力將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因應產業發展態勢,考量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故擬規劃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
因私募方式相對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規定,更可確保公司與
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案中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
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
形外不得自由轉讓;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
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案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事實需要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
會依相關規定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