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宏全 公告本公司受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事宜
日期:2019-05-03
股票代號:9939
發言時間:2019-05-03 21:20: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5/03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05月03日接獲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裁處書(字號:中市環空字
第1080045552號),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5條規定,要求本公司於限期內應補繳102年
第3季至107年第2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之處分金額為新台幣1億2,586萬9,455元
3.處理過程:
本件因本公司環安人員未察法令變更,致使造成申報疏失,故台中市環保局依空氣污
染防制法第75條規定命補繳自102年第3季至107年第2季之固定污染源所產生排放量之
2倍應繳費額。
4.預計可能損失:
(1)補繳金額新台幣1億2,586萬9,455元,擬於近期內循行政救濟程序提起訴願。
(2)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未有產線停工與業務訂單影響,將一次性認列於今年第二季
財報;對此,本公司已積極展開及執行各項開源節流措施,有效開拓市場、掌握客戶
訂單,以期提升營運獲利為主要目標,故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事實發生後已進行改善,經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確認程序無
誤,後續將依循法規持續落實環保政策,並於每季由台中市政府相關單位進行覆核,
以合乎相關環保法令。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5/4上午10點至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