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見智 本公司增資期限未獲金管會核准展延,退還已繳股款。
日期:2019-05-03
股票代號:5260
發言時間:2019-05-03 17:05:4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5/03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案繳款期限申請延至108年4月25日,於108年5月3日接獲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04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3530號函未核准本案展延。
3.因應措施:
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未核准延長繳款期間,本次現金增資未完成,本公司將退還本
次認購之原股東、員工、認股人之股款。
為確保本次認購之原股東、員工、認股人之權益,訂定相關退還股款辦法
一、公告與通知:將以公告方式告知本次認購股款退款作業方式。
二、適用對象: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本次現增已繳款之本公司原股東、
員工人。
三、應退還股款之方式:
已認購之原股東及員工退還股款之方式:依原增資繳納期限截止日
前繳納股款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已繳納股款,計算公式
如下:
已繳納股款 X 【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 利率(註1)/365】
四、為因應公司發展需要,本公司將持續以更穩健的經營管理並達成營運目標,為
股東創造更大效益。並期望原股東及員工可以秉持以往態度,繼續給予公司支
持。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註1):以108年4月17日台灣銀行之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
(註2):應退款項將以掛號郵寄支票方式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