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新金控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事宜(變更召集
事由三)。
日期:2019-04-26
股票代號:2887
發言時間:2019-04-25 19:21: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仁愛路4段118號2樓(台新金控大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07年度會計表冊查核報告。
(3)本公司107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4)本公司107年度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5)本公司丁種特別股收回計畫之執行情形。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派。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
(2)變更本公司「公司章程」(一)(董事會提)。
(3)變更本公司「公司章程」(二)(1%股東提)。
(4)變更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
本公司將於108年4月3日起至同年4月12日止受理股東之書面提案,受理提案處所:
台北市仁愛路4段118號25樓(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二、本次股東常會包含普通股及戊種特別股之股東常會。
三、有關「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台新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
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應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過5%
後累積增減逾1%者,亦同。持股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
申請核准並通知本公司。(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四、討論事項:(2)董事會提變更公司章程第1條及增訂第5-2條;(3)1%股東提
變更公司章程第2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