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鴻碩 鴻碩董事會決議解除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日期:2019-04-24
股票代號:3092
發言時間:2019-04-24 16:16:5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8/04/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張利榮,本公司董事長
(2)魯憶萱,本公司董事兼任本公司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並得投資或
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除張利榮董事、魯憶萱董事
因利益迴避不予表決外,經徵詢其餘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張利榮,本公司董事長
(2)魯憶萱,本公司董事兼任本公司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張利榮,鴻碩地產開發(天門)有限公司董事長
(2)魯憶萱,鴻碩地產開發(天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鴻碩地產開發(天門)有限公司:湖北省天門市天門工業園鴻碩大道168 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鴻碩地產開發(天門)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建造、銷售、出租、房產仲介服務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上述大陸公司為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轉投資事業,並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