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立德電子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價格訂定及其相關事宜(更正賣回條件之賣回基準日)
日期:2019-04-17
股票代號:3058
發言時間:2019-04-17 18:18:3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8
2.公司債名稱: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捌千壹佰伍拾萬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營運成長所需之營運
資金、強化財務結構。
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代理還本付息及轉換事宜
13.賣回條件:
本公司應於本轉換債發行滿三年(民國111年5月2日)及滿四年(民國112年5月2
日)為本轉換債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債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
前三十日,以掛號寄發給本轉換債持有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
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
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本轉換債持有人得
於賣回基準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
郵戳為憑,且不得撤回)要求本公司將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三年為債券
面額之101.508%(實質收益率0.5%)、 滿四年為債券面額之 102.015%(實質收益率
0.5 %)】,將其所持有之本私募轉換公司債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
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債。
14.買回條件:無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債券持有人得於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之
日起滿3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日止,除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無償配
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
至權利分配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不得請求轉換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請求依本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並
依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規定辦理。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5.07%
17.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94.93%
18.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其他發行條件請參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
換辦法」。
(2)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繳款期間自108年3月29日至108年4月11日止。
(3)本次私募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