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科風 公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解任董事職務三審判決
日期:2019-04-12
股票代號:3043
發言時間:2019-04-12 18:09:5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張峰豪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台上字第403號判決
4.事實發生日:108/04/1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張峰豪上訴駁回
2.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訴請法院解任
張峰豪先生訴訟繫屬時之本公司董事職務,臺灣高等法院二
審於106年2月15日宣判解任董事
6.處理過程:召開董事會因應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尚無法合理估計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1.召開董事會因應。
2.目前董事任期為106年6月26日至109年6月25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