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樂士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度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
(新增議案)
日期:2019-04-10
股票代號:1529
發言時間:2019-04-10 20:57: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勞工育樂中心(台南市南門路261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查核報告。
(3)一○七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5)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6)道德行為準則。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修訂公司章程案。
(2)擬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擬修正「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新增議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3/3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5/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單一或合計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
向本公司提出民國108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2)受理股東提案處所:
台北市南京西路36號11樓 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處
(3)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自民國108年3月22日起至108年4月1日止。
(4)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5)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