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亞力電機 公告本公司108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日期:2019-03-29
股票代號:1514
發言時間:2019-03-28 18:30: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2樓(南港軟體工業園區會議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公司107年度營業狀況。
(二)報告本公司背書保證及對外投資情形。
(三)報告本公司107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
(四)審計委員會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本公司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三)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2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08
年4月12日起至108年4月22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
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
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
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
於開會通知書。
(2)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1號12樓本公司股務室。
二、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