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友銓電子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期:2019-03-28
股票代號:5321
發言時間:2019-03-27 19:25:5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桃園市婦女館303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7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2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持有本公司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分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
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8年4月30日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
式,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08年4月19日起至108年4月30日止。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友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興邦路34號)
(2).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
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02-3999)查詢。
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
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
方式為之。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8年4月29日(星期一)
下午4:3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辦理過戶
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8年4月29日(星期一)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