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合庫金 公告召開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期:2019-03-25
股票代號:5880
發言時間:2019-03-25 16:42: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B棟1樓 (合庫銀行總行文康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7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報告本公司107年度決算查核經過。
(三)本公司107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有關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
比率之相關法令宣導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二)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107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討論案。
(二)修正本公司「章程」討論案。
(三)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討論案。
(四)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討論案。
(五)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討論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2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8年4月15日起至
民國108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
108年4月24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
果。
受理方式: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
送)。
受理處所: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
段225號18樓。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5%者,應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
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通知本公司。
(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規定)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為:自民國108年5月22日起至民國108年6月18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