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勤崴國際 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期:2019-03-08
股票代號:6516
發言時間:2019-03-08 19:39: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10樓(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1008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07年度員工酬勞發放報告。
(3)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4)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修訂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107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訂案。
(3)解除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1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08年4月
5日起至108年4月15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
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
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之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者。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勤崴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
羅斯福路二段100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