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紡代重要子公司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該公司董事會
決議授權董事長以不低於鑑價金額標售士林區陽明四小段190-1、
200-1地號土地及其上全部建物事。
日期:2025-03-04
股票代號:1419
發言時間:2025-03-04 17:09: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3/04
2.公司名稱: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百分之百
5.發生緣由:為拓展多角化經營,籌措營運資金
6.因應措施:經母公司董事會核決後實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有關係人交易時,應提交母公司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