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光隆 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
日期:2019-03-08
股票代號:8916
發言時間:2019-03-08 17:13: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3/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樹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39.50%股權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1898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本票
(2)價值(仟元):120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615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2
5.計息方式:
按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平均利率加1碼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
(2)日期:
依實際借款日起算一年,得提前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9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