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大智通文化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股票代號:2912
發言時間:2024-11-27 14:33:4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新市區王甲路11號B棟7、8樓部分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3/11/27~113/11/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租賃面積約9421坪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1,282,101,88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統流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交易雙方之業務發展需求
前次移轉所有人: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之關係: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110年6月1日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1,350,068仟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統一企業(股)公司向奇美實業(股)公司及奇景光電(股)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
日期:109年7月
金額:新台幣1,875,930仟元。
與公司關係:統一企業(股)公司為大智通文化行銷(股)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依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1,297,000,000元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1,318,675,872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典璟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楊哲豪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廣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蔡勝文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622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1月2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1月2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719,533,911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