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
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等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2740
發言時間:2024-11-13 19:21: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3
2.減資基準日:113/11/1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113年8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11月8日證櫃監字第1130009762號函核准申
報生效在案。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爰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本計畫書經113年11月1
3日董事會通過,尚待主管機關核備,若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一、本次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3,185,484股(包括已上
櫃股票8,751,369股及私募股票14,434,11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
幣231,854,840元。
二、本次減資新台幣104,334,68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0,433,468股(包括已上櫃股票
3,938,116股及私募股票6,495,352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
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約為45%(每
仟股減少450股,每仟股換發550股)。
三、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換發後之新股票共計12,752,016股(包括已上
櫃股票4,813,253股及私募股票7,938,76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計新
台幣127,520,160元整。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票及換發新股票,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
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450股,每仟股換發55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改
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
購之,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同意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五、本次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免印製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登錄。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113年12月31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日期:114年1月2日至114年1月10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114年1月5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1月5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故現場過戶請於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
寄者以114年1月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1月6日至114年1月10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4年1月10日。
(六)換發新股票暨上櫃買賣日期:114年1月13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終止上
櫃。
七、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二)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上櫃
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三)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四)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1.舊股票;2.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交易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4.身份證正反面影本;5.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
話:(02)2746-3797。
(六)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股東自行辦理股
票掛失手續。
(七)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
八、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
法令辦理。
九、本計畫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若上述減資比例、減資基準日或換股作業計畫等
因其他因素須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4/01/10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1/0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1/10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4/01/13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2,752,016股(含私募股7.938,763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37.745%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