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他人金額達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一項第3款規定公告
股票代號:6670
發言時間:2024-11-12 16:15:4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1/1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明發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業務往來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3,38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本票
(2)價值(仟元):50,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6,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2%,按月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一次償還
(2)日期:
114/11/1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623,81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0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明發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非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故無取得財報之累積盈虧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