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公告
向關係人租賃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股票代號:4534
發言時間:2024-11-11 16:23:5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廣東省中山巿坦洲鎮第三工業區前進二路60號3棟廠房
及辦公室、過道、宿舍
2.事實發生日:113/11/11~113/11/1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廠房及辦公室租賃面積:9,569平方公尺,折合2,894.6225坪,
租金每平方公尺人民幣22元,每月合計人民幣200,493.33元
(2)過道租賃面積:1,906平方公尺,折合576.565坪,
租金每平方公尺人民幣3元,每月合計人民幣5,445.71元
(3)宿舍21間,每間租金人民幣400元,每月合計人民幣8,000元
(4)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17,822,198.7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中山慶璉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續租現有廠房及辦公室、過道、宿舍,
以作營運辦公使用。
(2)前次移轉之所有⼈、前次移轉日期、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每月15號前支付當月租金(未稅)人民幣213,939.04元
付款期間: 依契約起始日起算共計8年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參考周邊地段行情。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業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交易金額依臺灣銀行113年11月8日人民幣收盤匯率4.456計算,
約當新台幣79,415,7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