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泰國經寶公告購買土地乙案
股票代號:5284
發言時間:2024-10-21 18:14:2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一塊及地上附屬建築、倉庫、辦公室等,這塊土地包括兩個權狀號碼
(Land Title Deed No.):90179及290187地號,
土地總面積:12 Rais 2 Ngan 51 Square Wah或20,204平方米,
地上建物面積約4,000平方米,位址 No 515, Soi 8D, Bangpoo Industrial
Estate, Highway No.3 (Sukhumvit Road) Praksa Sub district, Mueang
District,Samutprakarn Province, Thailand.
2.事實發生日:113/10/21~113/10/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共計20,204平方公尺(折合為6,237.80坪)
交易總金額:二億三千萬泰銖。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Ueno Fine Chemical Industry (Thailand) Ltd.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訂金為合約金額之5 % 計泰銖一千一百五十萬整,在本協議簽署後7天內,
買方應向賣方支付押金泰銖三千四百五十萬泰銖,相當於購買價格的 15%,在交割日,
買方再向賣方支付剩餘80% 購買價 一億八千四百萬泰銖,
暫定過戶日為2024年11月15日。
其它約定事項:相關政府稅金、規費及過戶手續費均由買方負擔。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招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競標金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Siam City Appraisal Co., Ltd. 及 Modern Property Consultant Co., Ltd.
鑑價日期:2024年10月2日及2024年9月13日
鑑價金額:分別為159,114,000泰銖及174,690,000泰銖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 Mr. Rattanaporn & 2.Mr. Nopphap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泰國證管會核准鑑價師證號:281 及 239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潛在的經濟回報為溢價提供了合理的理由。全面的定量和定性分析表明,此項投資似乎
符合經寶的策略目標,並在市場條件保持有利的情況下為長期成長提供了合理的機會。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MeBless Audit Co., Ltd.
18.會計師姓名:
Mrs. Wantana Paspanthong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Tha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No. 4148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公司未來成長擴充需要,整併土地、廠房及設備,以統合各方資源、提高營運綜效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 113年 10月 2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泰國子公司無審計委員。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交易金額為泰銖230,000,000元,以台灣銀行上月底泰銖兌換台幣匯率0.9868
換算為新台幣226,964,000元。
估價金額為泰銖174,690,000元,以台灣銀行上月底泰銖兌換台幣匯率0.9868
換算為新台幣172,384,0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