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收到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有關京城銀行本票
裁定及拍賣抵押物聲請狀說明(修正事實發生日)
股票代號:2358
發言時間:2024-09-26 18:17:0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京城商業銀行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台南地方法院113年司票字第3824號/第3825號/
第3826號/第3827號/第3828號
4.事實發生日:113/09/1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因營運資金短絀致銀行借款利息逾期未繳,收到台南
地方法院民事庭有關京城銀行本票裁定書計五筆:裁定金額分別為617,360,823元、
66,032,352元、97,683,674元、107,362,125元、46,887,579元、及拍賣抵押物(台南廠)
通知。目前已與京城銀行協商,近期繳息正常後,可停止拍賣抵押物,再行展延3個月。
6.處理過程:處理中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金額分別為617,360,823元、@66,032,352元、
97,683,674元、107,362,125元、46,887,579元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1)本公司目前正積極處分台南廠房,所得價金將全數用於清償金融機構借款。
(2)本公司將再持續與金融機構協商,尋求可行解決方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事實發生日:1103/9/19 裁定金額:$617,360,823
事實發生日:1103/9/20 裁定金額:$97,683,674 / $46,887,579 / $107,362,125
事實發生日:1103/9/24 裁定金額:$ 66,03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