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更正本公司113年9月5日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理準則第二十五條所為之公告主旨(主旨中提及本公司背書保證
達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標準,實際上並未達到)
股票代號:3308
發言時間:2024-09-11 20:37:0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2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聯德株式會社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投資100%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7,87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30,6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0,6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銀行融資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5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清償完銀行貸款時。
(2)日期:
實際清償完銀行貸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039,38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44,25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3.8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2.7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13年9月5日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公告
主旨提及,本公司背書保證達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之標準,但
實際上本公司背書保證並未達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的標準。僅達第一項第三款及
第四款規定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