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及證交所臺證上一字
第1111803907號函指示公告
股票代號:4414
發言時間:2024-08-12 20:44:5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8/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南京興奧貿易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與提供保證常州東奧服裝有限公司同為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8,2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9,1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7,4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8,25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集團資金調度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4,8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3,47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簽訂之日起為期一年。
(2)日期:
依合約簽訂之日起為期一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5,074,6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1,015,32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2.2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3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